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_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江苏

[口播]:昨天,教育部公布了2008年高考加分规定标准和照顾对象,有7类考生可享受加分,3类考生可受到照顾,规定也明确了高考加分标准的上限。

[解说]:今年有资格获得高考加分的对象和去年一样,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规定》的加分条款只是一个大框架,我省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做一些修改。根据教育部规定,各省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项目不能超过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如果确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其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而且,省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校。

[解说]:根据规定,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奥赛获奖者、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等,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字幕]:可加分录取(最高20分)的

(1)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7)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解说]:规定还明确了三类考生可受到照顾,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这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字幕]:可降分录取(最低不能超过20分)的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解说]:规定还明确了退役士兵的照顾办法。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考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解说]:另外,还有四类考生可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分别是: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警察,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字幕]:可优先录取的:

一、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二、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

三、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

四、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记者 刘元元

法律分析: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

法律依据:《夏季高考报名确认单》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