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组织章程

2.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

集团体育赛事组织实施管理办法_体育赛事组织结构流程图

责任编辑/柚 子 为规范全国电子竞技运动竞赛秩序,加强电子竞技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电子竞技运动健康、稳定发展,9月27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颁布了5项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的规章。对于一直苦于无法可依的电子竞技业界来说,上述一系列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实在不亚于久旱逢甘霖。当然,由于各种原因,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可商榷的地方也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依据

任何规范性法律文件都需要明确的权力基础(或者说法律根据),而体育总会此次颁布电子竞技规章的法律根据在于我国《体育法》以及根据《体育法》设立的《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颁布施行的我国《体育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在《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中规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依据上述法律精神,单项竞赛运动的全国性协会纷纷确立了本项目的管理办法,比如我们熟悉的足球、篮球和拳击等等。而电子竞技规章的特殊性在于,它的颁布与负责单位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见《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而不是理论上的电子竞技全国协会(当然,这个单项协会目前还未设立)。当然,体总方面出台管理办法是对填补电子竞技领域立法空白的巨大贡献,至于先把办法定下来,再设立单项协会(甚至不设立单项协会)的特殊做法利弊如何,这里且不做评论。

篮协管理篮球、足协管理足球,是不是电协管理电子竞技就理所当然了呢?也不尽然,在最近针对足球领域违法现象的研究中,法学界逐渐提出了新的观点:

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管理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织,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法》直接规定社会团体(编者注 参见前引《体育法》第31条)具有行政管理权,使全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名不符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团体,剥夺了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务院对全国性单项运动比赛的行政管理权。

《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而《体育法》规定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设立了“二政府”,变相地否定国务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违背了《宪法》,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修改《体育法》,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使社会团体真正成为实现共同意愿的自律性社会组织。

我们把足球已经出现的问题放在电子竞技思考,不难预想电子竞技协会设立之后的情形 虽然未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负责人是国家体育总局委派的,但其行政性管理权不是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因此国家体育总局对于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为不承担责任,假如受到处罚的个人或者俱乐部不服处罚而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提起行政诉讼,肯定不能把国家体育总会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一般地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是社会团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为由,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一方面,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立法机关授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理论上应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行为承担责任;但假如被处罚的俱乐部把立法机关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也肯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可见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不受中国法律制约的,其处罚决定书的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

当然,上述奇怪的法律现象不止电子竞技一个项目会遇到,所以前述电子竞技规章存在将来修改《体育法》之后需要重新订立的可能。虽然我们现在讨论一个尚未存在的单项协会多少显得杞人忧天,但是按照法规和体育领域的实践,我国出现电子竞技协会只是早晚的事情,上面的分析也不算无的放矢吧。至于中国电子竞技会不会变成又一个中国足球,这在很大程度上就要看未来手握生杀大权的“电协”态度如何了。从这个意义看,电子竞技协会后于电子竞技管理办法诞生,也不见得就是坏事。

电竞规章的法律体系

虽然本次国家体育总会颁布了5个电子竞技相关管理办法(其中4个为试行),看似复杂,但是熟悉我国体育立法的人都知道,这些立法活动都是有所本的。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除了作为直接法律根据的《体育法》(需要指出的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本源),《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都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大部分通则性条文也完全一致。

而《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和《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积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类似于其他单项协会为协会管理项目所做的单项运动竞赛规则与规定,虽然具体规则具有特殊性(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竞技自身的特点),但是在立法性质上还是高度统一的。

所以从立法结构上说,本次体育总会颁布的5个管理办法涵盖了电子竞技运动的主要领域,在法规的完备性上还是做得相当充分的,符合单项协会对所管理项目所达到的立法标准。形成了竞赛组织管理(《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运动员管理、裁判员管理和项目规则紧密联系的管理体系。当然,电子竞技业界关注点显然不在电竞规章的“共性”,因为只有特殊规定才与业界的利益息息相关。

管辖范围

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的单位和个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全国体总秘书处”)负责全国电子竞技运动训练、竞赛管理及推广、普及等工作,实施电子竞技比赛的具体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用通俗的话说,也就是管人的是体总秘书处,被管的是一切在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项目的团体和个人。

目前业界关注的一些条目,比如赛事的分级审批制度(第四条规定涉外以及全国赛事须由省级体育部门申请体总批准等)以及赛事相关名称的特殊规定(第八条:未经全国体总秘书处审批的电子竞技比赛,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任 何形式的电子竞技国家队),其实只是参考我国各单项协会规章的立法成例,具体条款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毫无二致,只是电子竞技行业以前没有出台正式的体育部门竞赛规范,大家一时难以接受其中的一些提法罢了。

在总纲性质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我们很难判断如下这个问题 什么性质的社会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比如,如何定义“电子竞技竞赛”这一概念?按照《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显然,电子竞技比赛项目属于其中的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可是,我们依旧无法明确判定某项社会活动是否属于管理办法中界定的电子竞技竞赛活动,比如目前NBA Li ve不在电子竞技比赛项目之列,那NBALive比赛就不可能属于电子竞技竞赛,这个比赛能否使用“电子竞技”作为赛事名称?举办这样的比赛需要不需要受到《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约束?这都是我们目前无法回答的问题。

与此相反,在摩托艇、汽车运动,体育舞蹈等新兴体育项目的单项竞赛管理办法中,都有对该项目的明确定义,如《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摩托车竞赛活动为:(一)……”,以及《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汽车运动或活动系指……其中包括:……”

纲举目张?

正式颁行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显然非常重要,不但明确了比赛项目(十四、比赛项目 本规则规定比赛项目,自颁布起实施,各单项版本序号和规则细则由中国电子竞技裁判委员会指定更新和废止比赛项目),还明确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赛场和设备。

虽然单项管理办法中明确对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做出直接规定的情况很多(比如台球、门球等),但是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中看到大量的电脑软硬件术语还是令人感到惊奇。而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的第二部分中,对各个比赛项目分别制定了明确的比赛规则。

而《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分别规定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裁判员、运动员和俱乐部准入机制,这些规定大部分与通行规定相同,特殊规定主要在于裁判员的选择录用办法、俱乐部资格认证以及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

罚则说明

所谓罚则,就说规定违反法规会带来的法律后果,而遵守一个法规会带来的良性后果和违反它会带来的惩罚显然是个体权衡利弊的必要参考条件。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体育部门因为欠缺执法权,所以对于一般性民间活动不会加以干涉,除非是社会影响较大、商业色彩较重的社会活动才会主动管制。而且体育管理法规的罚则一般较轻,体育部门的处罚决定往往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得以执行。

本次的电子竞技管理法规罚则也保持了上述特点,比如《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赛事审批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赛事的处罚:……” ,以及第二十五条:“电子竞技比赛的举办者如不能按时、足额兑现奖金,全国体总秘书处和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协助参赛运动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目前尚未有实际适用上述法规的案例出现,所以我们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对上述罚则进行解释:在中国登山协会2004年《关于“中国陵川2004年户外运动邀请赛”发生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的通报》中,有以下几个要点:“一、组织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体育竞赛管理的规定,擅自办赛,终酿恶果。……其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举办全国性、国际性户外运动赛事,属于非法办赛。”、“三、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陵川事件”造成的一切人员损失,由组织方及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者承担。”

在上述《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电子竞技竞赛管理的通行模式,简要地说,体育部门的执法权重点在明确赛事的性质和责任归属,而对于赛事参与者来说,赛事进程(也就是赛事审批和监控带来的影响)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今年电子竞技业界也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年初的WEG大师赛,正是由于类似的法律问题而导致赛事停摆长达一个月,这恐怕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组织章程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主体日益多元、竞赛项目日趋多样、参赛人群日渐增多,体育赛事活动监管面临新的变化和更高要求,努力提升体育赛事活动治理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整顿行动,制定管理办法,实施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培训管理制度等举措,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圆满举办保驾护航。

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简称中国汽联。

英文名称为FEDERATION OF AUTOMOBILE SPOR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缩写为FASC。

第二条 本会由各地汽车运动组织自愿结成,是具有联合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本会经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本会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国际汽车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汽联)的团体会员,是管理中国汽车运动,监督国际汽联规章在中国实施情况的唯一合法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全国汽车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和开展中国的汽车运动。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攀登世界体育高峰,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促进国际体育交流而服务。

本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汽车运动系指任何使用至少四个轮子在地面行驶,至少二个轮作为转向轮的机动车辆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竞赛、训练、旅游、和表演等活动。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于北京,地址:100763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九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职责和任务是遵循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依据国际汽车联合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汽车运动的开展,组织国内外重大比赛和开展国际交流,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和提高运动水平。服务于民族工业,同时为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全面负责汽车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项目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管理规章和训练竞赛制度以及全国竞赛计划、规则和规程,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组办或委托承办国内外各类汽车比赛和含有竞赛性质的汽车旅游和表演活动;

三、参加国际组织机构的有关活动,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

四、组织培训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机械师,不断提高其水平。审批上述人员等级称号,推荐并申报国际裁判

五、选拔和推荐国家队或集训队运动员、教练员,组织国家优秀运动队集训,参加国际比赛;

六、制定比赛场地标准,指导场地建设和器材研究、开发,组织本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提高科学训练水平;

七、指导各会员单位普及汽车运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术;

八、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为发展汽车运动事业筹集资金;

九、管理所属企业和训练基地;

十、搞好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中国汽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法规和规章制度,热爱汽车运动,拥护并遵守中国汽联章程,承担并履行会员的义务和权利,自觉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的团体单位都有权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汽联团体会员,他们包括: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汽车运动协会或俱乐部;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关体育组织;

三、有条件的基层汽车运动协会、俱乐部、赛车场、汽车运动 相关企业;

会员协会可以吸收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区或县级汽车运动协会及业余俱乐部及个人为其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支持本会组办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各会员之间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五、按章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权,有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三、有获得服务的优先权;

四、在有能力的基础上,会员协会或俱乐部可以依据本会章程和其他管理规定举办或承办汽车比赛或获得的权利。但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并获批准方可实施;

五、会员协会有依据章程和其它管理规定举办汽车活动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申请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其中包括:

1. 入会申请书;

2. 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

3. 协会或俱乐部章程(包括本会章程第九章中规定的强制性内容);

4. 当地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执照影印件;

5. 本协会或俱乐部组织机构;

6. 常设机构之有效通讯地址、通讯方式和联络人。

二、会员提交入会申请书,经本会讨论通过后,通知申请者前来办理入会手续,其中包括填写申请表,缴纳会费和领取正式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正式会员证书。

三、入会申请和发放会员证书工作由本会办公室负责。 批准入会者自批准之日起开始享受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优惠待

遇。

第十二条 退会 注册会员有权自由退会,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附上入会以来的工作开展的总结报告,同时,应尽快解决与本会或其他会员协会或俱乐部之间未清之帐目。本会将在接到专函的三个月内给予该会员以正式批复,确认其退出本会。此前,该团体会员身份仍有效。 第十三条 除名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会员组织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将予以除名。

1. 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 给本会或本会所属其他会员协会、俱乐部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

3. 在所管辖的地区或系统内丧失其真正的代表地位;

4. 未按时注册或实际上已经解体或破产;

5. 长期拖延应缴纳的费用。

凡经本会研究决定除名的团体会员协会或俱乐部,该协会或俱乐部必须及时交回本会会员证。至此,正式消除其注册会员之资格。

第十四条 年审

注册会员有效期为一年。每年按年度进行年审。年审通过后延续其会员资格。各注册会员需在每年的12月或之前向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提交本会员协会或俱乐部的本年度工作总结(其中包括会员服务和吸收新会员情况)和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由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和委员单位代表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产生委员会;

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制定和修订章程;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司库、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委员会另聘请名誉主席、顾问若干人。

第十八条 委员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团体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十、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可连续任职。

第二十二条 主席或主席指定的副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委员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本会下设共九个工作委员会及一个分支机构:

一、拉力赛委员会,负责制订拉力赛事和活动的规则和规程,监督和指导有关工作;

二、场地赛委员会,负责制订固定场地(柏油路面)赛事和活动的规则和规程,监督和指导有关工作;

三、卡丁车赛委员会,负责制订卡丁车赛事和活动的规则和规程,监督和指导有关工作;

四、卡车与直线竞速赛委员会,负责制订卡车与直线竞速赛事和活动的规则和规程,监督和指导有关工作;

五、裁判委员会,负责裁判队伍建设、培训、管理并监督和指导有关工作;

六、老式汽车运动委员会,负责制订老式汽车赛事和活动的规则和规程,监督和指导有关工作;

七、越野车赛委员会,负责制订越野车赛事和活动的规则和规程,监督和指导有关工作;

八、厂商与赞助商联谊会,负责联络汽车厂商、企业和赞助商,积极鼓励和推动他们参与和支持汽车运动;

九、新闻委员会,负责本会新闻与宣传工作。

一个分支机构是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汽车露营分会,是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下属的二级分会,负责管理中国境内的汽车露营休闲活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是:

一、会费;

二、赛事、赛场、比赛用器材及赛手执照的注册费;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有关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司库一人,负责财务管理与使用。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实行国家体育总局监督下的预算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 本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三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比 赛

第三十四条 凡使用本章程第四条规定之机动车辆做为运动器械进行下列活动的属于汽车比赛:

一、在规定的路线、路段或场地,以行驶速度或驾驶技巧决定运动成绩的竞赛活动;

二、不载旅客并在旅途中设置若干路段进行速度测试或检验驾驶技巧的旅游竞赛活动;

三、在特定的路段和艰苦的环境中,以考验赛手身体素质,驾车技巧和/或车辆性能的竞赛性探险或旅游活动。

第三十五条 汽车比赛项目为国际汽联规定的国际项目和本会根据我国的社会与经济状况规定的国内项目,包括汽车拉力赛、越野赛、带有旅游性质的集结赛、场地汽车赛、使用公路的汽车比赛等等。

第三十六条 本会对全国的汽车运动实行行政区域管理,统一监督指导。

地方汽车运动管理组织作为本会的团体会员,有在同级政府体育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依照本章程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汽车运动进行管理的权力。

本会有对地方、行业汽车运动管理组织的工作予以监督、指导的权力。

第七章 比赛的申报与批准

第三十七条 根据参赛车手的会籍不同,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含港澳台地区车手)的汽车比赛或活动必须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列入本会年度赛历安排,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举办国际比赛同时应由本会向国际汽联申报注册。

举办省内的汽车比赛,应向所在的会员协会提出申请,由省体育行政管理机关报有关部门批准,经本会审核后列入年度赛历安排。

以上所有比赛在实施前必须接受本会或由本会委托的会员组织对比赛的组织、安全、设备、设施以及工作人员技术资格等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准实施。

第三十八条 申请举办汽车运动比赛和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汽车比赛的组织者必须是本会所属的会员组织;

二、有能力执行本会制定的有关运动规则;

三、有必要的资金和相应的设备;

四、有经培训合格的组织人员和工作人员;

五、具备符合治安、消防、卫生和环境保护条件的适宜场所;

六、具备符合本会汽车运动技术和安全标准的场地和道路设施;

七、使用符合本会汽车运动技术规范的运动器材;

八、符合本会标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十九条 在举办汽车比赛或活动时,必须根据其组织规模向相应的汽车运动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凡涉及治安和交通管制的,必须同时向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十条 举办汽车比赛的组织者必须于拟开始比赛之日8至18个月前进行比赛申报,并不得超过以下受理时间:

一、国际比赛:比赛前一年的3月15日或之前;

二、国内比赛:比赛前一年的10月1日或之前。

第四十一条 申请举办比赛的组织者必须向受理申请的汽车运动管理组织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负责人签署并加盖组织单位公章的申请书;

二、比赛介绍资料,包括详细计划和经费来源;

三、比赛日程及备用日程;

四、比赛路线图或场地设置图;

五、比赛安全计划;

六、比赛补充规则;

七、举办跨省或省内跨地区的比赛,须同时附上比赛地或沿途各地方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比赛申请批复函。

第四十二条 本会或省级、行业汽车运动管理组织在收到比赛申请后进行预审,在15个工作日内并复函比赛组织者,就可行性作出答复。

第四十三条 比赛组织者接到认可举办比赛或活动的复函后,须在3个月内向批准单位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主要赛事官员名单;

二、比赛规则(国际比赛应符合国际汽联颁布的竞赛规则,非国际比赛应符合本会颁布的竞赛规则),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地点、规模、路线、赛车种类、参赛报名方法、比赛方式等;

三、比赛实施细则,包括赛事和活动及观众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参赛车辆及选手的安全防护装备的规定( 国际比赛应符合国际汽联颁布的规定,非国际比赛应符合本会颁布的规定)、医疗救护、裁判员的设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成绩评定和奖励方法等。

批准单位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查合格后,对比赛予以正式注册批准,并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比赛组织者。

第四十四条 比赛组织者必须严格按照所报规则和细则实施比赛或活动,如确需部分修改的,要及时报批准单位复审批准。

第四十五条 申请举办汽车运动比赛和活动的组织者须在接到比赛认可复函的15日内向受理申请的汽车运动管理组织交纳比赛或活动注册费。由于组织者的原因比赛未能如期进行,注册费不予退还。比赛注册费的收费标准按本章程附件4规定的标准交纳。如比赛需延期至下一年度举行时,应重新申报。

第八章 参赛选手、运动器材、比赛场地

第四十六条 本会对中国境内参加汽车比赛的选手实行注册管理。

参加汽车比赛的选手,除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当年有效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外(卡丁车项目除外),凡报名参加国内汽车比赛的选手必须同时持有本会颁发的国内汽车比赛执照,凡报名参加国际汽车比赛的选手必须同时持有国际汽联授权本会颁发的国际比赛执照。关于比赛执照的申领依照附件四执行。

第四十七条 凡已领取比赛执照的选手,可报名参加当年度内举办的与执照规定范围相符的比赛,次数不限。比赛执照只限本人在比赛中使用,当年有效,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第四十八条 开展汽车运动项目所使用的车辆、器材必须符合国际汽联和本会颁布的技术标准。性卡丁车必须符合《卡丁车安全技术规定》标准,每年对场地实行年度审核时要对性卡丁车进行安全车检。参加国际比赛的车辆必须是国际汽联批准使用的车辆并符合颁布的运动技术规则。凡参加比赛的车辆,必须符合所参加比赛的规则规定;需在公共交通道路上行驶的比赛车辆,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件。

第四十九条 汽车运动各项目使用的车辆、器材,其各部件的工作必须可靠,并符合本会规定的技术安全标准。对用于汽车运动的器材、装备实行注册批准制度,并根据国内汽车运动的发展和国际汽车运动技术规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第五十条 为有利于汽车运动的健康发展,本会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国固定汽车比赛、场地的建设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五十一条 凡拟建固定式汽车运动场地的单位,必须先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立项,经批准后向本会提供详细的场地建设可行性报告和规划设计图。本会将根据《全国卡丁车场建设标准》及国际汽联规则进行审核批准。

第五十二条 汽车运动场地建设竣工后,经营者必须接受本会直至国际汽联对其场地质量、器材设施、通讯条件、安全保障、医疗急救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审查,性卡丁车场日常运行要符合《卡丁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十三条 对审查合格的场地,本会根据其运动等级和适宜开展的运动项目颁发《汽车运动场地等级证书》。并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场地经营者须交纳规定的年度场地审核费及审核过程所需费用。严禁任何经营单位组织超出场地等级的汽车比赛和活动。

第九章 违章处罚

第五十四条 对出现以下任一条违章情况的会员,本会有权给予警告、经济制裁、终止会员权力,直至除名。

一、违反本会关于组织国际、国内汽车比赛以及开展其它汽车运动有关活动相应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申报时隐瞒真实情况,从事与申报项目或批准项目不符的活动;

三、拒绝接受本会监督、指导;

四、迟缴、拒缴规定费用;

五、其它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比赛组织者未按汽车运动管理组织批准的比赛规则和实施细则组织比赛或收录未领取比赛执照的人员参加比赛,由该比赛的原批准单位撤消比赛批准书。

第五十六条 凡已领取比赛执照的选手参加未经汽车运动管理组织审核批准的任何汽车比赛,吊销其比赛执照。

第五十七条 比赛组办者未能按期交纳全部注册费,原批准单位将撤消其比赛注册。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五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15日内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核准生效。

第十一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同意。

第六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国家体育总局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一条 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1年12月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委员会。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1. 中国汽联会徽; 2. 会员会费标准; 3. 申请举办各类比赛的注册费、场地注册费、场地年度 审核费标准; 4. 汽车比赛执照的等级、资格及收费标准。

附件1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会徽

本会会徽等标志由委员会审定颁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或用于商业活动。(会徽图案略)

附件2:

团体会员会费标准

一、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年度会费为300元人民币。 企业年度会费为2000元人民币。

二、团体会员应在每年3月15日前交纳年度会费。首次取得资格的会员应在30日内交纳。

附件3:

申请举办各类比赛的注册费、场地注册费、场地年度审核费标准

一、凡属国际汽联的各项收费标准将根据其规定的变更而同步变化。

二、场地注册为三年有效。 (其余暂略)

附件4:

比赛执照的等级、资格及收费标准

(详见《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参赛选手注册登记规定》)

(2006年修订版)

2022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2022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1

 一、活动宗旨:

 积极、向上、团结、奋进、运动、健康,在读书月里,我们不仅要有好的头脑还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一系列精品活动(eg:迎面接力、跳长绳、拔河),为广大喜好体育运动的同学开辟一方展示青春活力,show出自我的空间和舞台。

 二、活动目的:

 “健康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读书月里,我们不仅要有清醒的头脑还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为了增强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丰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倡导时尚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纺院运动水平的提高,通过拔河,迎面接力,跳长绳比赛,发扬团队精神,增强组织凝聚力,为广大同学搭建一个相互交流与学习的平台,使学生们体会有纪律有组织的集体力量。

 三、赛事组织

 本次比赛由纺织分院体育部组织和纪律部联合组织

 四、比赛地点:

 足球场

 五、比赛时间:

 13日(周五)、20日(周五)、27日(周五)下午3点30分

 六、参加要求

 1、以班为单位组成各参赛队伍

 2、各班限报领队1名,

 七、拔河比赛规则(时间13日15点30分)

 1.报到:

 比赛开始前,各队领队必须把队员带到指定场地,并向纪律部工作人员签到,无参赛队伍按照比赛场次安排准时到场参加比赛,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场次的,请提前告知体育部。

 2.队员人数的规定:

 每一拔河队上场比赛队员20人,每队位男、女各10人。如班里的男生人数不够,可以三个女生代替两个男生或两个女生代替一个男生。

 八、比赛方法:

 1)比赛分淘汰赛、半决赛和决赛等三个赛程,三局两胜制。

 2)淘汰赛:是同专业的大一、大二的班级进行比赛,共18队,胜出9组。(9号队直接晋级)。

 3)半决赛:由队长进行抽签分组(9号队直接晋级)淘汰4组胜出5组,继续抽签(5号直接晋级)最后胜出的三组进行前三排名赛

 4)决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者为总冠军。

 八、跳长绳比赛规则:

 以班级为单位,一队十个人跳,两个人甩长绳,在一分钟内看那个队跳的多就胜出,取前三名。

 九、迎面接力比赛规则:

 以班级为单位,一队十个人(男5名,女5名)距离50米迎面接力,时间短的队伍胜出。

 十、注意事项:

 1、每场比赛15点30准时开始,各代表队需在15:20到达比赛场地。

 5、比赛前由各班体育委员或者领队抽签决定对阵(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6、必须听从裁判员的裁判及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比赛纪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对违反比赛规则,又不听从指挥的,判输。

 7、奖励办法

 比赛取前三名,给予一定奖励。

 此次比赛的表现都会做为学生会对班级的考核

 体育部:参加者加1分,积极配合工作班级视工作情况加0.5~2分.

 纪律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每人扣0.5分,比赛时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按情节严重扣分。

 每一场,每一轮都会有更多的精彩。我们将认真地做好赛事进行时的各项组织工作,维护比赛秩序,做好每轮比赛的赛果宣传,在每轮比赛后,做详细的工作总结。

 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2

 一、活动目的:

 响应学院示范性院校的建设,四川省“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丰富全院学生的第二课堂,推动我院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主办单位:

 院团委、学生会

 三、承办单位:

 院学生会体育部

 四、协办单位:

 院学生会各部、各系体育部

 五、比赛要求: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尊重并服从裁判的判定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9日

 七、比赛时间:

 4月14日(星期三)下午

 八、比赛地点:

 四教广场

 九、报名方式及相关事宜

 1、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比赛,每班至多组2支队伍,每支队伍限报一个项目。由各系体育部组织本系各班报名,每队注明队长姓名及其****;每队可为队伍取名(字数不超过5个字,不能起怪异名字);各队人数根据报名参加的项目确定。各系体育部统计好本系报名情况后在4月9日之前将报名表交至院学生会体育部。

 2、各参赛队队员必须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及组委会的判罚,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参加比赛,在比赛中尊重对手,服从组委会和裁判的安排、裁定,如出现不服从裁判判罚或不尊重对手行为,直接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成绩计零。

 3、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并在学生处购买了个人人身保险。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9日5、报名地点:各系体育部

 十、比赛项目及规则策划

 1、拔河比赛:以班级为单位,每队15人,男生10人,女生5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者进入下一轮(两队一组实行比赛,赛前抽签划分小组,如报名队数为单数,则有一队将抽到轮空直接晋级下一轮)。

 2、绳子诱惑力:每队6人,男女各三人,比赛时对立而站,从各自的方向依次跳入(第一名起跳开始计时);当所有队员都进入绳子中并跳上3圈为完成一个轮回(中途如有队员跳死则从第一名开始重新来过且不停表),计时停止;比赛时间以完成用时最短者获胜;比赛若用时超过6分钟都仍然未完成一个轮回则直接淘汰。

 3、五人六足:每队5人,男生3人,女生2人,每轮比赛3支队伍同时实行,队员排列顺序由队员自行商定;参赛队员排成纵列将左右脚与队员用布条绑住脚踝,形成五人六足。比赛开始后,前行20米结束比赛,用时最短的队伍获胜,进入下一轮(两队一组实行比赛,赛前抽签决定,如报名队数为单数,则有一队将抽到轮空直接晋级下一轮)。

 4、花样赛跑:每队12人,男女各6人;比赛采用接力形式,男生跳绳,女生运篮球,赛程为30米;比赛过程中,绳子和球都必须处于由运动员控制的活动的状态,若篮球是滚向前的,则需运动员回到起点方能继续比赛;比赛时,男女各站一列,女生为起始,最后一个男生跳回起点时比赛结束,比赛以时计算,用时最短的'队伍获胜;比赛分小组实行(两队一组实行比赛,赛前抽签决定,如报名队数为单数,则有一队将抽到轮空直接晋级下一轮)。

 5、袋鼠跳跳跳:每队4人,男女生各2人,每轮比赛由2支队伍同时实行,选手将自己套在布袋内,用手把布袋边缘提到与自己的胸口同高,跳跃前进10米,然后按上面同样的方法返回原地,下一名队员接力出发,用时最短的队伍实行下轮比赛,决赛中取用时最短的前三获奖。

 6、水杯接力:每队5人,男生2名,女生3名;用一次性纸杯装满水,用嘴叼住杯子,跑向距离出发点30米处的小桶,并将水倒入桶中(整个过程中不得用手作辅助,否则视为违规,违规一次在最终成绩上扣掉5秒),然后返回起点,与队员击掌接力,下名队员实行比赛,最后一名队员跑回起点则比赛结束;比赛由4支队伍同时实行,最后用时最少桶内水最多者获胜。

 十一、比赛奖励

 (一)、奖项设立

 1、单项奖:各个比赛项目的前三名。

 2、团体奖(针对各系):采用单项奖得分累计的方式评比,一二三名分别累计5、3、1分,以此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优秀组织奖:根据各系组织的情况,及各队的表现情况,如队员到场是否有序迅速,系上各班参与度的高低,是否全情投入比赛等。

 4、道德风尚奖:比赛过程中体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大学生素质的各队和各系均可参与评选。

 (二)奖品证书

 1、团队奖:一等奖一名足球+证书

 二等奖一名排球+证书

 三等奖一名乒乓拍+证书

 优秀组织奖两名加油手掌、口哨+证书

 道德风尚奖四名证书2、单项奖:第一名六名(单项奖各一名)笔记本+奖状

 第二名六名(单项奖各一名)笔记本+奖状

 第三名六名(单项奖各一名)笔记本+奖状

 注:单项奖是每名队员均有奖状和奖品。

 十二、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队员必须遵守比赛规则,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参加比赛,在比赛中尊重对手,服从组委会和裁判的安排。

 2、因为天气等外在因素,比赛中有潜在的危险,请各参赛队带好必备用品,做好充分准备。

 3、比赛结束后,请各参赛队将本队遗留在场地内的垃圾带走,保持场地的清洁卫生。

 4、请各参赛队仔细阅读参赛项目规则,比赛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则。

 十三、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会体育部所有。

 共青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3

 一、活动总负责人

 xxxx

 二、比赛时间

 20xx年5月25——27日

 三、比赛地点

 学校操场

 四、比赛项目

 1、跳短绳;2、乒乓球;3、迎面接力赛;4、拔河比赛;5、袋鼠跳;6、呼啦圈;7、教师篮球表演赛;8、学生篮球表演赛。

 五、项目负责人

 1、跳短绳 :伍吉江

 2、乒乓球 :张国江

 3、迎面接力赛:洒开敏

 4、拔河比赛 :洒开敏

 5、袋鼠跳:张国江

 6、呼啦圈:伍吉江

 7、教师篮球表演赛:王家俊

 8、学生篮球表演赛:王家俊

 六、竞赛办法:

 (一)学生组

 1、跳短绳:分男女组进行。七、八、九年级每班选派男、女生各2人参赛,比赛时间1分钟,按1分钟内跳绳次数计算,从高到低每年级取男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女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表彰。

 2、乒乓球:七、八、九年级每班选派男、女生各2人参赛。比赛规则待定。

 3、迎面接力赛:七、八、九年级每班选男、女学生各5人比赛。以跑完用时最短计算,每年级取前3名对班级进行表彰。

 4、拔河比赛:七、八、九年级每班选男、女生各10名参加比赛。比赛规则待定。

 5、袋鼠接力跳:七、八、九年级每班选男、女学生各6人比赛。以跳完指定距离一个来回起开始接力,每年级取最短时间接力跳完的前3名对班级进行表彰。

 6、呼啦圈:分男女组进行。七、八、九年级每班选派男、女生各2人参赛,比赛时间2分钟,按2分钟内转圈次数计算,从高到低每年级取男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女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表彰。

 7、教师篮球表演赛:由王家俊统筹组织两队男教师进行。

 8、教师篮球表演赛:由王家俊统筹组织两队男学生进行。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班及各教师必须在4月16日前报名,并将名单交负责各项目的老师处。各项目负责老师将各类报名册汇总后,必须于4月19日下午放学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各项目竞赛细则一并上交。

 八、比赛日程安排

 各活动项目小组根据参赛人数情况安排比赛日程,各类体育竞技活动必须明确具体裁判人员,并于4月28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汇总。

 九、物资预算

 1、断绳20副

 2、乒乓球10副

 3、拔河绳1根

 4、接力棒10根

 5、呼啦圈10个

 6、麻布带10个

 7、秒表5块

 8、篮球1个,哨笛2副。

 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4

 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构建特色校园文化,增强教职工体质,促进教职工间的沟通和理解,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特组织教职工开展本次趣味体育竞赛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1.愉悦心情,缓解工作压力。

 2.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3.增强教职工体质。

 二.活动时间:

 xx年11月1日下午3:30。

 三.活动地点:

 塑胶操场。

 四.活动内容:

 1.传统项目:拔河。

 2.趣味接力赛:抢收抢种

 道具:桔子24个,盘子2个,花环12个。

 方法:队员16人一组,距离30米向相向站立。(8人“播种”,8人“收获”)

 令下,播种队第一名队员手提装着“种子”(桔子)的袋子出发,在每个圆圈中种下一枚“种子”,6个圆圈放完后,把袋子交给收获队的第一名队员,此队员把前面播下的“种子”一个个收回并返回终点,再交给播种队下一位队员。以此往返,当最后一位收获队员到达终点后,以成绩决定名次。

 规则:“种子”必须放在圆圈(花环)内放在外面或滚出圈外每个加时2秒。

 在跑动过程中如果“种子”掉下来必须自己拣回,别人不能帮助,否则加时2秒。

 五.参加人员:

 全体教职工。

 六.活动形式:

 教职工按时到操场集合,比赛以正,付,保,行政后勤为单位分成4队,每队16人(正,付,保班原15人,一队再加一人)

 七.组织机构:

 组长 吴江

 成员 左如璘(负责裁判,发令) 邓焕文(负责联络协调)

 魏三妹(负责道具,奖品) 罗桂群(组织正班队员)

 王 彬(组织付班队员) 袁玉华(组织保育队员)

 八.安全保障措施:

 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活动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认真勘察,并对活动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充分的估计和应变准备。医生准备好有关的药品和用具。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5

 响应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号召,丰富学校课间活动的内容,更好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做操质量,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经学校决定举行广播操、手语操比赛。

 一、比赛时间:

 6月5日(星期六)下午3:00-4:00

 二、比赛地点:

 学校田径场

 三、比赛顺序:

 从一年级至六年级

 四、比赛办法:

 1、比赛流程:

 (1)各班级成四路纵队站在指定的地点。

 (2)分年级进场后,先做《七彩阳光》,后做手语操《飞翔》。

 (3)做完操列队退场回教室。

 2、评比方法:

 (1)以年级为组别:按七彩阳光、手语操分别取前三名。

 (2)着装整齐:10分。要求统一服装,不整齐按每人次扣1分。

 (3)进、退场各5分。要求听从指挥,队伍整齐,纵横成行。没有达到要求,酌情扣1-5分。(较整齐,出现个别差错扣1-2分,不够整齐扣3-4分,交错不齐扣5分。)自由散漫每人次扣0.1分。

 (4)精神面貌:10分。要求参赛队员精神状态好,注意力集中,团体气势好。根据表现,酌情扣1-5分。(队员精神面貌欠佳扣1-2分,较差扣3-4分,很差扣5分。)

 (5)动作规范整齐:70分。动作规范、整齐、到位,跟准音乐节奏,不抢拍、不拖拍。根据表现,酌情扣1-10分。(欠规范扣1-3分,明显偏差扣4-6,严重偏差扣7-10。)

 五、比赛人员安排:

 1、裁判:行政组;

 2、统分、计分:周双双、徐仁林;

 3、现场组织调控:体育组老师;

 4、广播:李兆丰

 5、摄像、照像:邓保华、周胜强

 6、救护:邓萍。

 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6

 活动意图:

 健康的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教育要贯彻“一切为了孩子,健康第一”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体育活动,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感受到运动的快乐,从而丰富

 幼儿园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共同打造和谐幼儿园。特制定本方案。

 活动对象:

 大班全体幼儿

 活动时间

 20xx、11、5

 活动场地

 湖岭镇中心幼儿园

 活动准备:

 呼啦圈若干

 活动口号:

 “快乐转转转!”

 活动目的: 为配合本社区幼儿园特色体育活动项目的开展,让学生都投入到健身的行列中,为书声朗朗的校园增添更多的活力,愿五彩的呼啦圈把美丽的幼儿园装点得更加绚丽!

 活动要求:

 此次的活动将分“呼啦圈转起来”和“呼拉圈向前转”两个部分。

 1、为促进全体参与,正式比赛前,各班有1—2分钟的时间进行“呼啦圈转起来”的表演,可采用集体表演,也可个别学生进行表演。

 (看哪个班会转呼啦圈的人数比最高,颁发“呼啦圈最佳表演奖”)

 2、“呼啦圈转起来”之后,各班每次选派5名选手参加“呼啦圈向前转”的比赛。

 活动规则:

 l、每班选派6名幼儿参加“呼啦圈向前转”的比赛。

 2、从同一起点出发,边转呼啦圈边向终点前进,进行计时比赛。

 3、比赛前,呼啦圈放在起点线后面,选手站在呼啦圈里面,听到发令声响后,拿起呼啦圈转起来后向前出发。

 4、前进过程中呼啦圈不能掉下,否则被淘汰。

 5、到达终点以脚过了终点线为准。

 6、比赛不分预赛和决赛,各组各取前15名作为优胜者

 大型体育赛事策划方案7

 活动目的:

 为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及凝聚力,促进班级间相互了解与交流,同时为学校营造一个全民健身的氛围,决定举行学生拔河比赛和跳绳比赛。

 一、比赛时间:

 1月8日下午(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篮球场(拔河)、排球场(跳绳)

 三、比赛细则:

 拔河比赛:

 1、各年级学生总体重:

 一年级:520公斤以下 四年级:610公斤以下

 二年级:510公斤以下 五年级:825公斤以下

 三年级:620公斤以下 六年级:810公斤以下

 2、比赛采用淘汰制。经抽签后决定比赛双方,输方通过抽签继续参加比赛,赢方通过抽签继续参加比赛。

 3、比赛分低段(1、2年级)中段(3、4年级)高段(5、6年级)展开。各段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若干。

 4、红绳过标记线一方胜。

 5、比赛顺序:高段到低段

 6、裁判另定。迟到5分钟按弃权处理。

 跳绳比赛:

 1、各班派男女各8人参加比赛。统计各班16人总成绩进行评比。

 2、比赛分低段(1、2年级)中段(3、4年级)高段(5、6年级)展开。各段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若干。

 3、比赛顺序:低段到高段。

 4、裁判另定。迟到5分钟按弃权处理

 望各班在比赛时服从裁判,若有异议,班主任可向裁判长交涉。如在比赛期间故意闹事者取消比赛资格。

 以上规程解释权归体育组 。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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